附属海宁五中教育集团:学校举行海宁市初中社会·法治学科第十一次名优教师送教活动
为了进一步贯彻新课标新理念,切实提高社会法治课堂教学效率,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实现村镇教育均衡发展,11月28日,学校举行海宁市初中社会·法治学科第十一次名优教师送教活动。市社会·法治学科教研员冯水清、初中社会・法治部分名优教师及浙师大附属海宁五中教育集团全体社会・法治教师参与了此次活动。
活动伊始,海宁市学科教学带头人,来自海宁市第一初中的教师陆群妹以“国家好大家才会好”为主题,呈现了一堂极具情感教育和价值引领的法治课。
陆群妹以“创设现场:以感受沉浸议题”“走进现场——以参与通达议题”“延展现场——以评价升华议题”三个环节,创设情境、层层递进,引导学生以“体验在场”式的议学课堂展开对本课的学习和探究。
课后,嘉兴市学科教学带头人,来自海宁市海昌初中的教师姚远以“体验在场:初中道德与法治议学课堂实践思考”为主题,基于课题研究指导课堂教学的理念,从“主题概念的特质界定”“课堂观察的循证思考”“学教实施的策略建议”三个角度对陆群妹的送教课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姚远结合“体验在场:初中道德与法治议学课堂实践思考”课题研究,充分肯定了本节课在议题式教学模式创新、议题的设计、核心素养培育等亮点,并从“以‘学’定‘议’”的角度提出了法治课堂有效开展议题式教学的策略和建议。
海宁市学科教学带头人,来自海宁市海昌初中的教师查林霞为参加活动的教师们作了“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议题式教学探索”的专题讲座。查林霞以一节公开课为切入点,从“视角多元,寻价值基点”“研磨教材,定素养目标”“研究策略,推议题行进”三个方面,为老师们基于学科核心素养开展议题式教学进行了指导。
最后,冯水清对本次名师送教活动进行了总结。冯水清指出,议题式教学通过设计议题进行探究,充分调动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体现了学生是课堂的主人、建构生本课堂的教学理念,是值得探究和尝试的。在法治课堂开展议题式教学是新课标的要求,更是法治学科教学落实学科核心素养的需求。冯水清指导教师们在开展教学活动时要深度学习新课程标准,尝试开展议题式教学,更多关注学生能力素养的提升和学科核心素养的落地,并要积极运用大概念、大单元、项目化学习等新的教学理念开展法治课堂教学。
大道不孤,众行致远。此次社会·法治学科名优教师送教活动充分发挥了名优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为海宁五中教育集团的老师们提供了观摩和学习的平台。通过此次学习机会,海宁五中教育集团社会·法治组教师们开阔了思路,更加明确了课堂教学的思路和方向,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艺术,促进专业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