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金华市第十五中学:学校召开法治安全教育

来源:浙江师范大学教育集团作者:江文渊 发布时间:2024-02-29

  227日,为进一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升校园法治意识,附属金华市第十五中学邀请法治副校长、三江派出所副所长严晨硕为全体师生开展了春季开学法治第一课集中宣讲活动。

  严晨硕从个人成长经历出发,全面、深刻地道出了法律意识的重要性。他指出,初中生在学习生活中要注意不良行为的产生,并概括了轻度、中度、重度不良行为的具体表现,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不良行为的法律规定。此外,他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应承担的责任和产生的后果进行了警示教育。最后,针对如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他提出九条要求:

  1.认真学习校纪校规,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

  2.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

  3.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4.自觉拒绝各种不良诱惑,不沉迷于网络游戏,不浏览内容不健康的网页,慎重会见网友;

  5.不吸烟、不喝酒,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6.提高鉴别能力,不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7.谨慎交友,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友爱同学,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特别是有前科劣迹的人)交往;

  8.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9.增强防范意识,掌握自救本领,自觉抵制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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