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海宁钱塘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预防校园欺凌公约

来源:浙江师范大学教育集团作者:附属海宁钱塘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发布时间:2024-03-21

  近日,为防范校园暴力、杜绝校园欺凌,加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浙师大附属海宁钱塘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特向全体同学、老师、家长提出如下“防欺凌”公约:

学生篇

  1.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治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以《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校规班纪严格要求自己,培养良好行为习惯。

  3.自觉遵守网络公约,文明上网,不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对同学进行造谣、诬蔑等人身攻击。

  4.团结同学,礼貌待人,不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众欺寡,学会礼让和包容。

  5.合理宣泄自己的消极情绪,主动排遣自己的心理压力,多向同学、老师和家长倾诉,寻求他们的帮助,不做过激的行为。

  6.同学之间发生予盾,不釆用武力手段来解决,能利用和谈或者寻求教师、家长的帮助等合理手段来化解。

  7.发现有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应及时劝阻、报告老师或打110报告公安部门。

  8.自己被欺凌应及时向教师、家长和公安部门报告,不能忍气吞声,更不能以暴制暴,以报复方式扩大事态。

教师篇

  1.加强法律、法规的渗透教育,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和守法自觉性。

  2.走近学生,及时关注学生的情绪、行为变化;并加强家校联系,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的情况。

  3.注重学生的校内外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应对校园欺凌事件。

  4.教育、监督学生远离营业性网吧,文明上网,不在网站发表造谣、污蔑等不恰当言论。

  5.教育学生正确与人交往,如与他人之间产生矛盾不能和平解决时,应寻求教师、家长的帮助等合理手段来化解。

  6.发现有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应及时劝阻并报告学校,情节严重可拨打110报告公安部门。

  7.教师在处理校园欺凌事件时,须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事实情况按规定做出处理,并配合学校或公安机关做好与家长的沟通调解。

家长篇

  1.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治观念和守法自觉性。

  2.加强家校联系,随时了解子女在校动向,及时向学校反馈子女在校外的表现。

  3.督促子女按时上学、返家,不在上、放学路上逗留。

  4.加强子女节假日的安全监管和教育,不得放任自流。

  5.教育、监督子女远离营业性网吧。教育监督子女文明上网、上绿色网站,不在网站发表造谣、污蔑等不恰当言论。

  6.教育、监督子女不带手机到学校,不利用手机短信、QQ、微信等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

  7.子女与他人之间产生矛盾,应加强子女的教育,协助学校、公安部门来化解,而不应一味袒护纵容子女和一味指责别人甚至打击报复别人。

  8.发现有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应及时劝阻、报告学校或拨打110报告公安部门。

  9.自己子女被欺凌应及时向班主任、校长和公安部门报告,不能忍气否声,更不能以暴制暴、以报复方式扩大事态。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携手反对校园欺凌,严防暴力伤害,构建和谐教育,创建和谐文明学校!

  若发现有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应及时劝阻、报告学校或打学校举报电话,不做冷漠的旁观者。

  举报电话:

  钱塘分校德育处:87961565

  聆涛分校德育处:879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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